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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 为保障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科学性、客观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规则。
2、来源期刊是引文索引的基础。CSSCI的各种查询、统计和分析,均源自来源期刊。所以,来源期刊的选定具有特别的重要性。
3、CSSCI来源期刊的选定,遵循应用文献计量学规律,参考大样本学科专家的定性评价意见,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4、CSSCI来源期刊实行动态管理,从2005年开始每年调整一次。
二、条件
5、入选期刊应能反映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及有关交叉学科中水平较高、影响较大、编辑出版较为规范的学术期刊。
6、入选期刊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具有CN号。
7、入选期刊所刊载的学术论文必须具有引用文献,采用实引方式在正文中标注。
8、凡属索引、文摘等二次文献类的期刊不予收入。
9、凡属通俗、科普类非专业学术期刊不予收入。
10、译丛和以发表译文为主的期刊不予收入。
三、方法
11、根据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总量和文献计量学规律(二八律),参照美国ISI和我国CSCD的经验,CSSCI来源期刊的总量控制在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总量的15—20%,目前为500种左右。
12、根据学科期刊总数、期刊学科系数和人力资源系数,按3:3:4的权重计算合成值,分配各学科来源期刊数。计算方式如下:
A学科的期刊学科系数=A学科期刊总数÷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总量(在计算值基础上,
根据学科性质、大小, 再作适当调整)
A学科的人力资源系数=A学科的人员数÷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人员总数(数据由教育部社政司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统计年报数据》提供)
13、CSSCI来源期刊
调整的主要依据是期刊他引影响因子,同时兼及期刊半衰期、引用该刊的期刊数等指标,三者以6:2:2
的权重计算合成值。
14、评价中心根据指导委员会审定的各学科应选来源期刊数,依据13条所得的合成值计算前5年平均值对所有期刊分学科进行排序,按照低出高进、“末位淘汰”的原则,删除期刊前5年平均值位于该学科应选期刊数之外的期刊,由该学科排序位于前列的期刊依次递补。“前5年的期刊他引影响因子平均值”应采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2000年以后的统计数据。
15、选用、调整来源期刊时应考虑二级学科覆盖面。
16、选用、调整来源期刊时应适当照顾边远地区,但照顾的比例不得超过来源期刊总数的1%。
四、程序
17、评价中心按照上述原则、条件和方法,
每年度提出来源期刊调整方案(草案)和相关数据,报请指导委员会审议。
18、指导委员会会议对评价中心提出的CSSCI来源期刊调整方案(草案)进行讨论、审议,确定该年度的正式调整方案,并由参加会议的指导委员会委员签字认可
。
19、指导委员会审定CSSCI来源期刊调整方案并形成纪要后,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新的来源期刊;但若发生所用来源期刊停刊、合并等特殊情况,—经查实,评价中心可删除该期刊,并应及时向指导委员会报告。 |